来源:松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9-13 字号:[ 大 中 小 ]
王振坤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HL141143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王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