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高峰现转让哈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沿江小区B栋3单元5层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黑(2020)哈尔滨呼兰不动产权第0016452号》,本人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提供办证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利民开发区北京路CBD大厦917房间,联系电话:87138082、87138087
公告人:高峰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