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琚粉玲拟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拟登记坐落于利民开发区北京路沿江小区A栋17号车库,本人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提供办证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利民开发区北京路CBD大厦一楼115房间,联系电话:87138082、87138087
公告人:琚粉玲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