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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申报

发布日期:2020-04-14 字号:[ ]

【申报条件】(以下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1.取得本工种(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五5年以上;

2.取得本工种(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正规高级职业技能培训;

3.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

【办理地点】香坊区和兴路38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楼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86058855、8605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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