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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0 来源:松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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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邮编:150028;电话:0451—88102659;电子邮箱:jiansheju265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和网上咨询答复力度,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并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局内部门位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稳经济保稳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公开内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政府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对不应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加强领导审核,注重公开信息质量。坚持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制,政府信息公开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协调、具体经办人员负责公开的工作机制,以此确保公开信息真实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积极参加政府、政务公开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熟悉掌握平台功能;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效推进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四)加快推进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水平,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专业规范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本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格式需进一步梳理和规范;三是由于疫情等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严格依法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建工作、创建工作及其他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安排专人专项负责,对其和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进行规范指导,提高业务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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