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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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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松北区财政金融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内容,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如期完成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任务。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 202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松北区财政金融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25号,邮编:150028,联系电话:0451-881073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完善主动公开内容,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依照规定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围绕公开目录及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栏目内容。加强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隐私信息不上网,杜绝个人隐私信息在信息公开网中出现。

(四)加快推进平台建设。区财政金融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

(五)加强监督保障。加大区财政金融局政务公开内容监管力度。鼓励广大干部参与监督,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时存在提供信息不及时,导致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局内有些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松北区财政金融局政务公开时间、内容、方式及政务公开程序等,明确办理时限,做到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提高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结合松北区财政金融局工作实际,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财政和金融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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