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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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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我办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情况编制。报告全文共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松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秀月街178号,邮编:150028,联系电话:0451-8401103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围绕区属国企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依托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办依法依规公开区属国企改革、国企党建等工作,及时宣传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学习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通过“哈尔滨新区发布”公众号发布消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办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坚决遵守区国资办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相关规定,各级层层把关,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定期开展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为完善公开信息内容及保证质量,建立多项措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公开及时、信息准确、有效地公开的政府信息,向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信息报送结合起来,按照机关科室相关职能,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标准、流程。明确公开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及相应要求,细化工作分工,安排专人加强公开工作的全程跟踪督导,确保具体工作落实落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技能还需进一步提升;

2.信息公开渠道还应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2.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形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进行信息公开,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区国资办政务公开信息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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