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5/2024-01215

松北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来源: 访问量: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松北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编制而成。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松北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邮编:150028,联系电话:0451-881032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投资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涉企政策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主动公开与企业相关的信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企业和投资服务局无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企业和投资服务局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对接和信息的审核和上传,以涉及企业和投资人切身利益为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布消息,确保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应工作措施、办法等,不断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贯彻落实《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二是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信息内容提炼升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信息处理费等其他情况。

投资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