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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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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面总结我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哈尔滨市松北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松北区(哈尔滨新区)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松北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38号,邮编:150028,联系电话:0451-881063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松北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哈尔滨新区和黑龙江省自贸区哈尔滨片区的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主动配合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因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依据《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公开事项、责任科室和工作标准,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主动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机构信息、预决算、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工作动态等法定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审慎处理信访案件和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进行预判,通过对申请人电话咨询做耐心解答,正确引导获取信息渠道,全局依申请公开总量与行政纠纷比率明显下降。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区政府三级信息审批制度执行,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次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做好网站改版工作并及时维护网站改版后的信息栏目,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完成公开事项的再次梳理确认。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通知》要求,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定期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确保所有发布的信息切实做到格式规范、分类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松北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信息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3年,松北区应急管理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自觉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

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形式、内容、时限和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松北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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