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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营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4-01-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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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区营商局在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特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松北区营商局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18号,邮编:150028,联系电话:0451-82300153)

一、总体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依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我局对部门年度决算进行公开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

营商局严格按照要求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相关工作。2023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办结,2个公开事项属于我局受理范围,办结率100%。;1个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已向主管部门进行情况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营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营商局积极适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公众号账号和内容管理,按工作要求在政府网站上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营商局认真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负责推进协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发布和回应公开内容。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梳理、及时优化和整改,自查自纠,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有待完善,对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上有待提高。

一是继续工作流程规范。全面梳理属于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公开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

二是履行部门工作职责。认真学习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营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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