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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来源: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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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bqxxgk.harbi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邮编:150028;电话:0451—88102659;电子邮箱:jiansheju2659@163.com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下发《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内各部门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并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局内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住建领域稳经济保稳定,区住建局2023年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推动法定主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保障当事人申请公开多渠道,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下发《区住建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的通知》,严格要求局内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公开内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政府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对不应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加强领导审核,注重公开信息质量。坚持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制。积极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熟悉掌握平台功能,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效推进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协同区政府办公室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致力于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本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充实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层次和覆盖面需进一步拓宽;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程度需不断深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力争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完善准确的政府信息。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集中学习计划,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持续完善区住建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1件,总金额2600元,实际收取0元,当事人放弃本次申请。

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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