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区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年报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创新一路618号,邮编:150000,电话:0451-84015515。)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牵头组织各部门更新完善了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严格督促各部门按时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专区持续完善了专栏建设,优化专栏功能,摆放省政府公报、市政府公报、政策汇编等内容,摆放了政府信息自助查询机,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全面加强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要求,松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及时答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严格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严把政务公开审核关,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明确信息来源准确性、内容真实性、信息可公开性。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区大数据中心,全面完成政府网站后台迁移工作。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监督保障。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审查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转交责任部门进行修改,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还要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组织政策学习、强化业务指导、加强监督管理;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招聘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调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办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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