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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对青山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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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汇总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现公布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松北区对青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西民主街,联系电话:0451—5887443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对青山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21条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示我镇的各类政府信息。除有特别要求,有公开范围的各类文件外,对于村社“两委”换届、干部考核、社会保障等通过公示栏、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按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成立了由镇长、镇党委副书记和包村领导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包村(社区)领导负责13个行政村(社区)信息公开工作,各包村(社区)干部协助,由党政办具体落实,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由镇纪委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未开设政府网站,未发行政府公报。为方便办事群众和群众监督,我镇运用政务公示栏、宣传栏、宣传车、各村(社)群众党员会议和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进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2.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3.实行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务公开事项还需认真梳理公布;二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创新。

改进措施: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二是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等其他情况。

对青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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