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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南京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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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区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发布松北区南京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查阅或下载(网址为:http://songbei.gov.cn)。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松北区南京路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北京路 CBD大厦17楼,联系电话:0451—573535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力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有效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街道细化公开事项,厘清公开边界,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依托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优化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我街道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切实做好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区政务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常态化检查工作,提升办事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街道各科室间日常交流、沟通协调,从而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2023年街道没有出现责任追究、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街道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持续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各科室有序配合,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街道未收到有关文件要求的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松北区南京路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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