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区松北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松北区松北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松北区松北街道处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江安街445号,邮编:150028,联系电话:0451-88110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松北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松北街道坚持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坚持高质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坚持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松北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各项机制,充分吸取先进经验,确保信息内容全面、完整、准确、及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不断加强信息管理,提升信息管理人员专业化能力素养,坚持全面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加快推进平台建设。积极创新信息公开新形式,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和公开力度,积极宣传,帮助群众能够通过多种渠道获得需要了解的信息。
(五)加强监督保障。坚持以公正便民、公开透明为原则,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倾听民意,回应群众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具体工作中尚存在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有效性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阶段我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围绕中心工作、提高服务大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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