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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学院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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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由松北区学院路街道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松北区学院路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北京2号CBD大厦,邮编:150525,联系电话:0451-57351440)。

一、总体情况

松北区学院路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学院路街道2022年度部门决算及2023年度部门预算。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租赁交易转让公告版块发布《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悦活里夜市两年租赁权项目信息披露》。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松北区学院路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街道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松北区学院路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四)加快推进平台建设。松北区学院路街道办事处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水平。

(五)加强监督保障。松北区学院路街道办事处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内部协调、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调整内容学习不深入。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对照学习《行政复议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调整内容,准确把握工作内容的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学院路街道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情况。

学院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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