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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2-08 来源:松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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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松北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查阅或下载,其网址为http://songbei.gov.cn。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邮编:150021,联系电话:0451-840155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松北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参照《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格式要求进一步完善内容,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推进信息公开与全区各项业务融合为抓手,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本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23件。持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着力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能力,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概况类、动态类、文件类等信息共计223条;发布政务在线访谈1期;积极回应网友诉求,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年回复人民网“领导留言板”981条、政府网站留言981条,回复率均达100%。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全年办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259件。对于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14起案件,均依法积极应诉。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紧贴群众需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类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信息。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四)完善公开平台载体。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政府网站和基层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务信息。积极推进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突出政策透明、便民利企,切实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严格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库,管好用好基层政务新媒体互动和服务功能,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提高工作效能。

(五)强化监督考核保障。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主管主办单位实施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下发专门督办通知。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积极推动并督促全区各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相关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全力推进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基层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要持续加强,政策信息解读还需进一步形象化、通俗化。

2022年,我区政府公开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五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注重做好与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信息需求,确保答复更有针对性。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完善政务公开专栏专题,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更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公开时效,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三是切实做好政策信息解读。紧密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深度、精度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不断增强解读工作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让百姓与企业了解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红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松北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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