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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财政金融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来源:松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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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该年报告有疑问,请与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25号502室,邮编:150028,联系电话:0451-8810026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为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一是领导组织机构作用发挥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公开信息及时有效,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力做好市政府政务公开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按照新要求,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决杜绝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政策解读工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22年,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会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相关科室共同参与,明确工作办理时限。二是整章建制。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更新频率,加强政策解读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政策文件的解读。对各类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松北区财政金融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附件-松北区财政金融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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