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区征收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松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内容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松北区(哈尔滨新区)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38号,联系电话:0451-8716539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征收办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哈尔滨新区和黑龙江省自贸区哈尔滨片区的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2019年松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依据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及时公开财政政策、预决算信息,全区的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实行统一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模板、统一公开程序,全年公开信息4条。
(二)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高效透明营商环境
推进涉企政策信息公开。对新制定的政策,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
规章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新增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征收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为自然人,在答复内容上,不属于本级机关业务范畴的1件。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在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中引发行政复议0件。全年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中引发行政诉讼0件,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条例》修订以后,取消了对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的目的限制,因此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有所增加,很多申请人一申请多投,向省、市、区多级政府和部门申请同一信息,重复工作量有所增加。针对这种情况,我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申请人经常申请的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一是增加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二是可降低成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办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松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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