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区松北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松北区松北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江安街路445号,邮编:150028,联系电话:0451-88110298)。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全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哈尔滨新区和黑龙江省自贸区哈尔滨片区的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松北街道坚持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坚持高质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最大程度惠企利民;坚持加速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坚持全面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8 | 0 | 2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数量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8 | 8.9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在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街道认真、有序地开展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深度不够广。二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三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街道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一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主动性。二是注重公开效果,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率。三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松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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