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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享受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人员应提供哪些要件?

发布日期:2020-08-20 字号:[ ]

(一)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哈尔滨市就业创业落户资金申请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的落户我市证明、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对账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申请购房补贴应提供在哈购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制式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黑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三)申请安家费、购房补贴人员要签订劳动合同期内补助发放资金承诺协议,并纳入征信管理机制。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451)84656005、8465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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