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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新就业并落户”的具体要求?

发布日期:2020-08-20 字号:[ ]

是指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在哈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首次在哈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在哈市9城区落户取得户籍。“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博士毕业生”是指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引进时具备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用人单位从事或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的毕业生。“毕业5年内”是指毕业时间按年度计算,申报之日前5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属于毕业5年内。

咨询部门:哈尔滨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451)84656005、8465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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