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哈财指(社)〔2022〕352号),为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现清算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
二、此项资金中央补助部分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资金下达后,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资金监管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要对补助对象严格把关,确保补助资金精准发放到每名符合条件人员手中,严禁挤占、挪用。对违规违纪使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要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黑发〔2019〕30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哈尔滨市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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