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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1-03 来源:松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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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局:

依据《哈尔滨市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哈财指(社)〔2022〕237号)要求,现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依据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已提前告知了部分2022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哈财指社〔2022〕63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提高到84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此项资金中,中央财政补助部分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所有环节,且保持不变。预算单位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要及时足额落实本级应匹配资金,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省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加强资金管理,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后,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监督使用,一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因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文件尚未出台,为确保直达资金及时下达,拟按照人均标准将资金先下达至各单位,待国家出台工作规范文件后再进行资金清算。《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将随后续资金下达,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拨款表.pdf

附件2.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绩效目标表.pdf


哈尔滨市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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