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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尔滨市松北区2021年保障性住房资格一类及二类家庭申请摇号配租公租房有关事宜的公告

日期:2023-02-21 来源:松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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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哈尔滨市2021年公租房摇号配租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面向保障性住房资格一类及二类申请配租家庭摇号配租公租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范围

本次公租房摇号配租范围为:松北区区内已取得2020年《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家庭类别为一类及二类申请配租家庭,已配租公租房家庭及2018年12月以后参加公租房摇号配租的中号放弃家庭除外。

二、匹配房源及家庭

此次筹集可供分配房源为松北区内房源55套,项目名称、位置、套数等简要情况如下。详细信息以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公告、公示为准。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匹配房源套数

建筑面积范围(平方米)

租金标准(元/月•平方米)

地中海阳光·钻石湾一期

世纪大道1091号

3

44-47

15.5

锦观城(玉龙湾)

松北区世茂大道536号

16

49.70

15.67

松北国际家居生活广场(墅公馆)

松北区龙盛路1333号

22

51.22-52.32

11.07

香湾帕缇欧住宅小区

松北区规划17路以北,规划11路以西

14

32.02-49.98

9.4

公租房租金不含应由承租人缴纳的供热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水费、电费、燃气使用费、有线电视费、电话网络费等费用。

三、配租方式及步骤

本次摇号配租工作由市级统筹,各区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采取申请配租家庭摇号代表点击电脑随机摇号配租的方式,按信息公布、公开摇取意向登记、登记摇号配租、签订装修及租赁合同、办理进户入住等步骤实施。

四、相关事宜

(一)本次摇号中号家庭自行放弃所配租的公租房,视为自愿放弃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

(二)在签订装修及租赁合同或进户入住前,如配租家庭不再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应退出公租房保障。

咨询监督电话:松北区住建局:88107961

网址:市政府:www.harbin.gov.cn

哈尔滨新区公证处:www.hrbxqgzc.com

特此公告。




松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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