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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业企业政策

来源:松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7-21 字号:[ ]

1.支持新企业落户。对新设立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见产业指导目录,下同),外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和实际投资额均达到1000万(含)—5000万美元的,或内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和实际投资额均达到1亿元(含)—5亿元的,投产后按实际投资额的3%予以奖励;外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和实际投资额均达到5000万美元(含)以上的,或内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和实际投资额均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通过一企一策的方式,投产后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黄金30条】

2.支持企业增产增量。对企业扩产上量,年度新增产值5000万元(含)—1亿元的,给予地方经济贡献增量(区本2级留成部分,下同)50%的一次性奖励;年度新增产值1亿元(含)—3亿元的,给予地方经济贡献增量60%的一次性奖励;新增产值3亿元(含)—5亿元的,给予地方经济贡献增量70%的一次性奖励;新增产值5亿元(含)以上的,通过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支持。【黄金30条】

3.支持配套企业服务全省。鼓励省内龙头企业在新区建设配套产业园,参照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政策给予支持。对为我省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年度实现工业总产值增速超过新区平均水平的,给予地方经济贡献增量50%的专项配套奖励。【黄金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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