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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若干措施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6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动新区规划许可与用地审批融合管理、精简审批环节、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提出以下措施。

1.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提前协调发改部门,指导企业进行项目备案,通过内部联动、数据共享,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并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报建次数。

2.取消社会投资工业、仓储项目的规划核实现场踏查,建设单位提交规划核实的要件及相关承诺,自然资源部门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3.拓展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取消实体证照,实现自然资源领域所有建筑许可事项电子印章应用,企业足不出户网络领取电子证照,减少企业跑动次数。

4.开展单独竣工验收工作,对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包含多个建筑的,在满足消防、安全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单独验收建筑应具备相对独立、完整的使用功能,主要出入口、停车泊位、区域性绿化等已按照规划方案建设。(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应全部纳入首期核实范围)。

5.推行行政许可“容缺受理”机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可先提供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效果图可容缺受理,一个月内补充完毕。

6.建设项目开工验线测量由政府购买服务,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由政府签订服务合同的测量单位到企业现场开展建筑放线、验线工作,并出具开工验线报告,费用由政府承担。

7.简易低风险项目全过程测量工作由政府购买服务,包括宗地测量、地籍测量、开工防线测量、竣工验收测量、房产测量等所有涉及测量服务的事项,企业无需支付相关费用,全部由政府支付,减轻企业负担。

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负责动态更新以及最终解释。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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