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培训机构:
按照《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黑发改价格[2021]820号)和《市发改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哈发改联〔2021〕235号)的相关规定,我区严格贯彻落实。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综合考虑我市相关培训机构成本、经济社会发展、学生家庭可承受能力等因素,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制定指导价标准和浮动幅度。二、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制定的指导价标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指导价标准(元/课时·人次):
区域 | 班型 | 指导价 | 标准时长 | 浮动幅度 |
市区 | 10人以下 | 30元 | 45分钟 | 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
10-35人 | 25元 | |||
35人以上 | 20元 |
各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线下标准课程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同的,可按相应比例折算。
三、执行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均执行以上标准,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以上规定执行。对涉及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四、执行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松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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