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黑办发〔2023〕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3〕26号)及《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哈财监〔2023〕53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中的松北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松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作为检查对象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检查发现问题: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会计报销时未实施发票真伪验证、购置固定资产未办理实物验收手续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督促被检查单位进行纠正和改进,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各项内控制度,加强本单位财物管理。
哈尔滨市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