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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09 字号:[ ]

区残联:

根据《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哈财指(社)〔2023〕356号)及残联意见,现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和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1100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主要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残疾人文化服务等方面支出。要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6〕28 号)有关规定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预算单位收到直达资金后要做好资金收支台账,严格按照指标文件要求支付,要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9〕30号)等有关规定,此项资金由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单位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资金使用单位要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一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区残疾人联合会确定1名财会监督责任人,做好财会监督责任人报备工作。

附件1.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拨款表

附件2.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绩效目标表

附件3.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财会监督责任人报备表

哈尔滨市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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