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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二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一览表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07-02
序 号 | 案件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初步处理和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2324 | 原新镇村村干部张某某侵占并破坏原兴隆镇王八坑上沿700亩草原,破坏生态环境。 | 松北区 | 生态 | 此问题与第十六批第1631号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 基本 属实 | 此问题与第十六批第1631号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 重复 举报 |
2 | 2327 | 举报人于2008年在万宝村承包的林地被同村周某某侵占并破坏,破坏面积七亩。举报人多次向村里、镇里反映未果,要求恢复林地。 | 松北区 | 其他 | 举报中举报人于2008年在万宝村承包的林地被同村周某某侵占并破坏,破坏面积7亩情况不属实。举报中举报人多次向村里、镇里反应未果,要求恢复林地情况属实。 举报人曾于2017年4月到万宝镇农业服务中心,2018年3月到万宝镇万宝村委员会反映问题,但其提供的相关材料不清晰,镇、村两级磋商未果。 2018年6月23日,接到转办案件后,松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万宝镇、区农林畜牧兽医局、国土局松北分局、万宝村相关人员立即调查。经现场GPS定位,调阅相关资料,举报人刘晓香(其子:时海明)已于2008年与万宝镇万宝村有《承包林地协议书》,但《承包林地协议书》中界点不清没有相应亩数。举报人到现场指定了地点,松北区农林水务局派专人对指定的地点进行了GPS定位,同时将定位点发至省林业厅林业勘察设计院,6月24日松北区农林畜牧局出具了《关于22批2327号举报案件情况说明》的文件,确认该地块不是林地,不属林地管理范围。同时国土部门出具的二调图、现状图均显示该地块地类不是林地。 经现场勘察举报人指定的合围地块的面积只有3亩左右,近几年一直无树木,举报人从未在此地块栽过树。举报人对现场GPS点合围的地块以及合围的地块确定不是林地当场表示无疑义。 在实际的勘测中,举报人现场有新的诉求:在指定地点临近西侧的林带北侧有少量残土堆放,大约有三百延长米,要求清除。 | 基本 属实 | 举报人现场有新的诉求:在指定地点临近西侧的林带北侧有少量残土堆放,大约有三百延长米,要求清除。松北区政府本着从民生角度,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已责成松北区万宝镇万宝村在三天之内予以全部清除。现该项工作已经完成。 下一步松北区委、区政府责成万宝镇对当事人的《承包林地协议》依法依规重新签订。 | |
3 | 2350 | 船厂社区居民生活污水和企业生产废水经一小型泵站直接排入松花江,造成水体污染问题。 | 松北区 | 其他 | 此问题与第十六批第1667号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 基本 属实 | 此问题与第十六批第1667号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 重复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