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七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一览表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07-05



案件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初步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
35 2916 新里海德公馆小区内,四期工程施工噪声严重扰民。 松北区 其他 2018年6月28日,松北区立即责成区执法局、松北街道办事处实地踏查现场核实情况。经了解,举报人提到的施工现场为海德公馆四期工地,该工程于2018年6月初开始施工,对该小区东侧多栋烂尾房屋进行拆除和加固,该工程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属实 6月28日,松北区执法局依法对其违法施工单位(哈尔滨广信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款有关规定,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涉事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了查封,违法施工行为已得到有效制止。日后,松北区执法局和松北街道办事处将对其严格监控,在涉事单位未取得合法施工建设手续前,决不允许开工建设。涉事单位依法取得施工建设手续后,有关部门也将监督其文明施工,杜绝扰民现象的发生。
51 2940 一是世博2706新疆大串未安装油烟高空排放设施,营业期间油烟直排,污染空气。二是世纪花园C区东门牧马人烧烤未安装油烟高空排放设施,营业期间油烟直排,污染空气。三是五站镇东发办事处五湖村前有一条河,有人在河里养鱼,投放药物污染河水。 松北区 大气 问题一: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6月19日,在处理第十八批次第1998号案件时,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执法人员对世纪花园C区90号楼进行检查时,同时对周边经营餐饮服务的单位进行清查,发现哈尔滨市松北区阿不都新疆大串店经营所使用的房屋性质为车库,无专用烟道,未设置收集油烟异味的装置或设施。
问题二: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6月29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执法人员对哈尔滨市松北区牧马人音乐串烧坊进行检查,该饭店经营场所为2层商服,楼上无居民,设置有专用烟道,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但由于烟道出口设置在商服正门2楼顶,所以对周围空气会有影响。
部分
属实
问题一:针对“新疆大串”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警告。由于该饭店的经营场所为车库,属于改变房屋用途,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将向房产管理部门说明实际情况,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下一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发生。问题二: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防止松北区牧马人音乐串烧坊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53 2943 众和城小区物业每天早上用铲车清运垃圾,噪声扰民。举报人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果。 松北区 其他 2018年6月28日上午10:00松安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约谈小区物业公司,当天下午13:30深入现场调查核实。目前,众和城小区垃圾清运方式为:业主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单元门口的垃圾桶内,由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每日将垃圾桶内的垃圾集中清运至垃圾转运间,再由垃圾清运公司于凌晨3:30至5:00用铲车装车外运,确实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属实 处理组要求小区物业公司立即整改,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对垃圾清运车辆安装消音设备,避免在清运过程中噪音过大;二是调整垃圾清运时间,将清运时间由清晨3:30至5:00改变为晚间21:00至22:30,避免清运时间过早,影响居民休息。下一步,松北区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区域内垃圾清运车噪声问题及清运垃圾的时间,依靠群众监督和物业公司专业管理,落实网格责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做到监管到位、督办到位、巡视到位、考评到位,为百姓创造优美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62 2964 举报人曾来电反映东北虎林园北侧建设垃圾场问题,近日当地相关部门到现场用黑布对垃圾进行了苫盖,但垃圾污染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 松北区 其他 此问题与第二十五批2795号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基本
属实
此问题与第二十五批2795号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63 2969 松北镇新镇村某村民承包的东兴隆岗屯湿地(现为鱼池)被张某某破坏并开垦种地。 松北区 其他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6月28日松北区委区政府责成松北区湿地管理局、松北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成立专项调查组,到举报地点进行现场核查,听取了新镇村委会有关情况的介绍,并通过调取1989年土地利用现状图比对得知,该区域只有耕地、林地和滩涂三种地类,不存在举报人反映松北镇新镇村某村民承包的东兴隆岗屯湿地问题。
经查,新镇村东兴隆岗屯现有五处鱼池,分别由村民肖银宝、任玉华、刘胜富、马春山、张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张斌未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其余四人陆续于2001-2007年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五处鱼池经与土地利用现状图比,地类为村集体滩涂用地,原貌为自然沟塘。
举报人反映的松北镇新镇村某村民承包的东兴隆岗屯湿地(现为鱼池)被张某某破坏并开垦种地问题,经调查,只有村民马春山于2006年将鱼池改变用途种植黄豆面积28亩,其余四人鱼池均保持自然沟塘原貌。
基本
属实
针对此情况,松北街道办事处已责成新镇村委会要求马春山将该地块恢复生态原貌。但考虑到马春山家庭经营的土地已做水播种,且播种成本投入较大,出苗率在70%左右,苗高在20公分左右。松北区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允许马春山完成本年度生产。经现场核实,其余四人池塘目前未改变原貌,仍为自然沟塘。因张斌未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村委会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肖银宝、任玉华、刘胜富三名村民虽与村委会有承包合同,村委会已要求村民立即向有区农林水务局,依法申请办理养殖手续,由区农林水务局和松北办事处将严格管控监督,保持为自然沟塘原貌。
下一步,松北区也将结合河长制的推行,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保护滩涂生态环境,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96 3035 城市之星商业步行街垃圾满地,垃圾桶垃圾清理不及时。 松北区 其他 此问题与第十五批第1583号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