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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维修员通知我家私改管线,不能通气?

发布日期:2023-07-12 字号:[ ]

按照《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要求“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同时《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要求“管道燃气用户需要安装、改装、拆除、迁移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到所在区域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办理手续,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实施作业。作业所需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因此燃气管道改动需按照规范要求到我公司申请办理,私自改动燃气管线的,不能进行通气。

相关规范条款及解释

1.《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1)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2.《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2017)第二十八条“管道燃气用户需要安装、改装、拆除、迁移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到所在区域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办理手续,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实施作业。作业所需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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