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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北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封闭管理 生活补贴发放细则》的通知

日期:2023-01-04 来源:松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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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松民社发〔2022〕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养老机构: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按照《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新管发〔2021)32号〕要求,积极帮助全区养老机构纾困解难,对全区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坚守岗位的工作人员和履行疫情防控自我管理责任的在院老人给予生活补贴,特制定《松北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发放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推进落实。



松北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6日


松北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封闭管理

生活补贴发放细则



为全面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工作人员和老人自我管理责任,增强疫情防控意识,维护养老服务秩序,筑牢疫情防线,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按照《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新管发〔2021〕32号〕要求,积极帮助全区养老机构纾困解难,对全区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坚守岗位的工作人员和履行疫情防控自我管理责任的在院老人给予生活补贴.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养老机构生活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资金监管与落实特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发放范围

全区依法登记备案(含承接利民托管区域证照齐全的养老机构)运营中的养老机构。

二、补贴发放对象

自2021年9月21日—2022年3月21日期间,始终封闭在院内坚守岗位的工作人员及履行疫情防控自我管理责任的在院老人。

三、补贴发放标准

1.在院老人: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养老机构一次性生活补贴(由养老机构负责精准优化院内老人膳食结构,补充增加营养);

2.在岗工作人员: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给每名工作人员)。

四、补贴发放条件

1.截至2022年3月21日入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履行疫情防控自我管理,按照规定完成疫苗接种剂次,确有禁忌症的应出具评估证明的在院老人(含严格履行养老机构就医流程,外出就医的老人)。

2.截至2022年3月21日入职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自愿放弃轮岗,封闭在院内坚守岗位的工作人员给予全额一次性补贴;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施轮岗,累计在岗时长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给予50%一次性补贴(全额补贴的一半)。

3.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申领补贴时必须做出承诺,确保接受封闭管理,并坚持每天24小时在岗开展服务或院内备岗。

4.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养老机构,申领补贴时必须做出承诺,餐食补贴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用途。

五、补贴申报流程

符合领取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的养老机构,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符合领取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的在岗工作人员及履行疫情防控自我管理责任的在院老人名单、入住老人证明材料,经养老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各街镇核准,经各街镇核准无误,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补贴发放方式

由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统一拨付给各街镇,各街镇按照补贴发放标准将补贴资金发放给本辖区养老机构及在岗工作人员。

七、补贴发放要求

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发放范围要求,认真审核确认发放对象,做到精准及时发放到位,并提供发放凭证(银行转账流水)。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用途,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肃处理。




附件: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申领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承诺书

2.养老机构申领老人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承诺书

3.松北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统计表

4.松北区养老机构老人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统计表



附件1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申领疫情防控

封闭管理生活补贴承诺书



为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机构内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本人作为-——————(养老机构名称)工作人员,入职已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即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本人自愿放弃轮岗,封闭在院内坚守岗位。

二、本人积极配合养老机构认真落实封闭管理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本人坚持每日24小时在岗,认真履行服务职责。

四、爱岗敬业,针对老人焦躁情绪,积极开展心理疏导,确保服务质量。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养老机构(公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养老机构申领老人疫情防控

封闭管理生活补贴承诺书



为提高养老机构内履行疫情防控自我管理责任老人餐食标准,保障养老机构老人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的专款专用。本机构——————(机构名称)做出如下承诺:

一、上报申领养老机构老人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的老人名单真实有效,决不营私舞弊。

二、将领取的养老机构老人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资金,用于提高院内老人餐食标准,坚决做到专款专用,不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用途。

三、本机构自愿服从封闭管理期间的一切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工作。

对于以上承诺,本机构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机构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签字:       

养老机构(公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松北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统计表

审核单位公章:年月日


序号

街(镇)


机构(场所)名称

工作人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入职时间

(年/月/

日)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街镇主管领导:                            经办人:








附件4


松北区养老机构老人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生活补贴统计表


审核单位公章:年月日



序号


街(镇)


机构(场所)名称


老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入住时间

(年/月/

日)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注:各养老机构需提供表内对应老人的入住证明材料(合同等)

街道主管领导:                            经办人: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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