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黑人社发[2012]70)规定:下列公司承建的下列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现申请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手续,松北区城乡建设局对其公示30个工作日,欢迎施工单位举报监督,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有拖欠,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待违法情形消除后我局将依照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手续。
现将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保函单位公示如下: | |||
工程名称: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新材料科技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施工三标段(113检测车间、门卫、辅房三) | |||
公示日期(30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2日 | |||
工程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松北区规划214路以东、规划223路以南、智谷四街以西、规划208路以北 | ||
建设单位 | 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施工单位 |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
保函申请人 |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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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2022/5/20 | 竣工时间 | 2024/1/19 |
受理时间 | 2024/5/31 | ||
欠薪投诉电话:84010093 办理保障金电话:840946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