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9200609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日期:2023-02-27 来源:松北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号:

哈松政征补字〔20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哈政规2020〕16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审批(审核)及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哈政202221号)、《关于印发松北区(利民开发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松政规〔2020〕3号)、《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通知》(哈人社规〔2020〕1号)文件精神,现松北区基础设施道路及绿地公园项目避暑城公园(1135平方米拟征收利业街道办事处治水村辖区内集体土地1135平方米拟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所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被征地位置:利业街道办事处治水村。

(二)被征地面积:项目拟征收利业街道办事处治水村集体土地1135平方米

二、征收目的

拟用于哈尔滨新区基础设施道路及绿地公园的开发建设

三、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一)土地补偿标准

依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哈政规〔2020〕16号)。

(二) 地上附着物结构、数量、种类

依据勘界成果图,以区政府组织的征地补偿认定登记结果为准。

(三)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依据松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北区(利民开发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松政规〔2020〕3号)。

(四) 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依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审批(审核)及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哈政2022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补偿款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由哈尔滨市松北区土地整理储备交易中心按照松北区补偿款发放程序支付到被征地单位指定账户。

(六) 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

按照《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通知》(哈人社规〔2020〕1号)文件,由区民政人社局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参保手续。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属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五、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松北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具体意见。在此期限内依法可以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docx

      听证告知书(利业街道治水村).docx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

                            202326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