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土地征收

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站前工程htzqsg-1标段2#混凝土拌合站、2#钢筋加工厂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3-08 字号:[ ]

哈新管资源临字〔2024〕2号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化施工分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站前工程HTZQSG-1标段2#混凝土拌合站、2#钢筋加工厂临时用地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裕田街道裕田村集体土地0.0319公顷,国有土地2.3715公顷(其中耕地1.3028公顷),上述共计2.4034公顷土地,作为该项目临时用地,用途为2#混凝土拌合站和2#钢筋加工厂建设,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成果。使用期限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规定,严格依照报批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足额兑现临时用地补偿等相关费用,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和依照《耕地占用税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工作。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要求恢复土地原状,并通过土地复垦验收。

四、自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内完成备案工作。

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20242月29

分享到: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找错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