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2023年春季学期及补发以往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公告

来源:松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7-07 字号:[ ]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等工作》的通知(黑乡振发〔2023〕14号)要求,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给予补助。

结合相关部门学籍系统和实际入学情况进行比对,确定我区符合发放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标准学生1人次,补发符合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标准学生1人次,补发符合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标准学生1人次,补发符合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标准学生1人次,公示期已满10个自然日,现予以公告(后附名单)。


监督举报电话:0451-88103975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松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日

附件1.xlsx

分享到: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找错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