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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学校办学调整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2-01 字号:[ ]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补齐职业教育短板,深入推动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通过调研论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教育局党委决定,拟于2024年秋季学期,对我区部分学校办学进行适度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是哈尔滨市松浦学校停止招收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哈尔滨市第三十一中学校停止招收初中一年级学生。哈尔滨市松浦学校片区内2024级学生和哈尔滨市永胜路小学校、哈尔滨新区第五小学校(松花江小学)五年级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实施多校区划片,统筹安置到哈师大附属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新区学校或哈尔滨新区风华学校。哈尔滨市松浦学校除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哈尔滨市第三十一中学校除初中一年级的其他学年学生,按自愿原则安置到上述三所学校,不愿选择到上述三所学校的学生在本校就读自然过渡至毕业。

二是哈尔滨市第八十八中学校、哈尔滨市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停止招收高一学年学生。两所学校其他学年学生自然过渡至毕业。哈尔滨市第三十一中学校高中部恢复招生。

三是哈尔滨新区职业学校迁回原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一街3636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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