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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商品房现售备案的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4-19 字号:[ ]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审批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验收即办证”的目标,根据《关于实施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土地综合核验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三同步”相关工作的通知》(哈住建发〔2022〕17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我区拟定制《关于调整商品房现售备案的通知》,现将《关于调整商品房现售备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宝贵意见或者建议,所提意见或者建议可以通过邮箱、书信的方式返还给我们。

网址:http://www.songbei.gov.cn/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松北区人民政府(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调整商品房现售备案的通知”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1日

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0451-84090264

邮箱:jiansheju2659@163.com

邮编:150028


关于调整商品房现售备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办理流程,减少审批办理时间,提高审批办理效率,实现“验收即办证”的目标,根据《关于实施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土地综合核验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三同步”相关工作的通知》(哈住建发〔2022〕17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对项目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做出如下调整:

1、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前,应提前完成房产测绘成果(实测)的审核与备案、缴纳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备案等三项工作。

2、建设单位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将确认的房产测绘成果(实测)提交至区审批局申请房产实测成果数据审核备案。

3、区审批局将房产图测和实测数据对接,并将实测数据信息关联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系统”的“实测数据楼盘表”中,与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房产实测成果数据用于不动产首次登记)

4、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载获取已更新的商品房项目“实测数据楼盘表”信息(含《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备案号等),根据以上信息和实测成果数据开展现场查看、不动产权籍调查和不动产首次登记。

5、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再办理项目现售备案,房产测绘成果(实测)数据备案前,对于预售范围发生变化的项目,经开发建设单位向区审批局申请,进行最后一次预售范围确认审批、核发预售许可证,除房屋面积信息出现问题需更正、解除在建工程抵押的情况外,不再办理预售范围变更事宜。

6、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文件“建设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公安消防、人民防空、环境保护、燃气、供热、给排水、电气、信息、智能、电梯等专项配套建设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结合新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减少审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由开发企业向质监站提供供热、给排水、供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庭院配套等红线内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验核意见单,验核意见中应明确说明,小区的供热、给排水、供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庭院配套等红线内设施的建设完成情况。同时取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手册核验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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