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以下88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4月26日任期届满,其职务自动免除,参加审判的案件如有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具体名单如下:
韩丽秋 于桂华 杜丽莎 王凤有 陈淑杰 张桂英
谭宗立 赵洪梅 田茂胜 卢殿新 姜 丽 朱 波
陶 冶 魏晓波 辛 晶 李 楠 王秋剑 郝明畅
孙迎雪 赵 旭 陈明雪 徐丽坤 赵迎婷 姜 雪
吴元国 彭东玲 唐 荣 王丽娜 黄利刚 郝占龙
王玉芬 李长春 孔祥雪 赵 欣 韩 薇 丁 鑫
刘 畅 彭小纹 赵 静 朱光旭 盛洪伟 万阿龙
刘 敬 张伯东 黄晓超 贾 楠 靖亚萍 张立鹏
谭晓龙 李 晗 闻大利 葛桥会 谢静宇 王晓亭
任学杰 牟秀琰 梁文光 米秀英 王 超 王 岩
王瑞成 李 杰 梁安健 刘美玲 吕赛男 于桂娟
徐桂香 徐学斌 张 环 于春杰 石莹莹 李小锋
王 石 孙凤华 王美娜 吴海迪 臧洪梅 沈继威
范家瑞 马秀萍 李恒嵩 张围莲 单丽维 康广莉
付金英 张亮亮 李永哲 李 欣
特此公告。
松北区人民法院 松北区司法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