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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4-26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以下88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4月26日任期届满,其职务自动免除,参加审判的案件如有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具体名单如下:

韩丽秋  于桂华  杜丽莎  王凤有  陈淑杰  张桂英

谭宗立  赵洪梅  田茂胜  卢殿新  姜  丽  朱  波

陶  冶  魏晓波  辛  晶  李  楠  王秋剑  郝明畅

孙迎雪  赵  旭  陈明雪  徐丽坤  赵迎婷  姜  雪

吴元国  彭东玲  唐  荣  王丽娜  黄利刚  郝占龙

王玉芬  李长春  孔祥雪  赵  欣  韩  薇  丁  鑫

刘  畅  彭小纹  赵  静  朱光旭  盛洪伟  万阿龙

刘  敬  张伯东  黄晓超  贾  楠  靖亚萍  张立鹏

谭晓龙  李  晗  闻大利  葛桥会  谢静宇  王晓亭

任学杰  牟秀琰  梁文光  米秀英  王  超  王  岩

王瑞成  李  杰  梁安健  刘美玲  吕赛男  于桂娟

徐桂香  徐学斌  张  环  于春杰  石莹莹  李小锋

王  石  孙凤华  王美娜  吴海迪  臧洪梅  沈继威

范家瑞  马秀萍  李恒嵩  张围莲  单丽维  康广莉

付金英  张亮亮  李永哲  李  欣

特此公告。

松北区人民法院    松北区司法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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