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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运政数据清理《〈道路运输证〉注销》的公示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7-17 字号:[ ]

根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政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黑交便函〔2023〕1073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道路运输精准监管,现将超期未年审车辆公示如下:

黑AAP138、黑AK5431、黑AU7389、黑A2P23W、黑AP8Z35

自公示日期起5个工作日后,以上公示车辆将注销《道路运输证》,如有异议请拨打联系电话:13101585501

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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