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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松北区“田长制”办公室举报电话的公示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7-17 字号:[ ]

为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渠道,根据《松北区“田长制”举报受理制度(试行)》,现将松北区“田长制”办公室举报电话和举报范围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群众举报、监督。

一、举报电话

松北区“田长制”办公室举报电话:88102198

二、举报范围

(一)“大棚房”反弹新增现象。主要包括:1.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3.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

(二)擅自改变黑土耕地用途,将黑土耕地转为非耕地,致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非法占用黑土耕地的行为。

(三)在黑土耕地范围内建坟、建窑,或者擅自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偷采、盗挖、污染、损害、非法买卖、违法加工、运输黑土和泥炭,非法开垦土地,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

(四)损毁、非法占用黑土耕地基础设施的行为。

(五)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未剥离耕作层土壤或者剥离耕作层土壤未达到规定标准,非法倒卖剥离黑土,以及施工单位损坏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周边耕地耕作层的行为。

(六) 向黑土耕地范围内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以及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水、污泥等有害废物,倾倒垃圾以及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破坏黑土耕地质量、生态的行为。

(七)擅自砍伐、损毁农田防护林和水土保持林,以及在农田防护林地、水土保持林地取土;在十五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未依法采取补救措施的行为。

(八)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破坏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

哈尔滨市松北区田长制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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