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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更新)

来源:松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1-06 字号:[ ]

部门序



收费
单位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标准数量 收费对象 收费性质

权限



收费依据 备注
外事(一项) 外侨办 1 一、认证费
3 其他 行政 中项中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198号
计价格[1999]466号
财预[2000]127号
财预[2003]470号
黑价联字[1999]21号


(一)认证





1、商业文件认证 每份100元
2、民事类证书认证 每份50元
(二)认证加急 每份50元 当事人要求在第1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认证证书的
教育(五项) 公办
学校
2 一、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6 其他 事业 中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
教财[2003]4号
黑教联发[1997]27号
黑教联发[1997]43号
黑教联[2006]29号
黑财综[2013]156号
黑价联[2014]83号
哈教联发[2002]3号
黑财规审[2017]15号
黑发改价格[2020]659号


(一)普通高中学费





1、普通高中 每生每学期150元
2、市、县级重点高中 每生每学期250元
3、省级重点高中 每生每学期300元
4、国际班国内学习期间学费
(1)一中、三中、九中 每生每学年55000元
(二)普通高中住宿费
教财[1996]101号
教财[2003]4号
黑教联发[1997]27号
1、通过银行贷款建设的学生公寓
公办
学校

哈市市区普通高中 每生每学年最高900元




黑教联发[1997]43号
黑教联发[1998]9号
黑价联字[2003]95号
黑教联[2010]70号
黑价联[2011]43号
黑价联[2011]70号

2、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学生宿舍
哈市市区普通高中 每生每学年最高300元
3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18 其他 事业 中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
教财[2003]4号
黑教联[2010]70号
黑价联[2011]70号
黑价联[2012]83号
黑价联[2013]97号
黑价联[2014]15号
黑价联[2014]55号
黑价联[2017]33号
黑价联[2018]107号
省级重点专业、省部级重点校、国家级重点校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10%、15%和20%。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1、成人中专学历教育(含委托培养)学费
(1)脱产班
①理工科 每人每学年1100元
②文科 每人每学年900元
(2)半脱产、业余班
①理工科 每人每学年700元
②文科 每人每学年500元
(3)函授班
①理工科 每人每学年500元
②文科 每人每学年400元
教育(五项) 办校
公学

2、中等职业学校(不含中等师范)学费





教财[1996]101号
教财[2003]4号
黑教联[2010]70号
黑价联[2011]70号
黑价联[2012]83号
黑价联[2013]97号
黑价联[2014]15号
黑价联[2014]55号
黑价联[2017]33号
黑价联[2018]107号

(1)医药卫生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2400元
(2)理工科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2000元
(3)财经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2200元
(4)农林水产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1400元
(5)公安、政法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3000元
(6)体育、艺术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5000元
3、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费
(1)一般师范专业 每人每学年2500元
(2)民族师范专业 每人每学年2100元
(3)体育、艺术专业班,幼儿教育专业 每人每学年3000元
(4)外语、计算机专业班,特殊教育专业 每人每学年3500元
4、普通中专艺术类学校学费
(1)舞蹈、影视专业 每人每学年6000元
(2)其他专业 每人每学年5000元
(二)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5 其他 事业 中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黑价联[2017]33号
黑价联[2018]107号
1、成人中专住宿费 每人每学年600-1200元




2、普通中专学校住宿费
教育(五项) 公办
学校

(1)为学生提供公寓化住宿的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元




黑价联[2017]33号
黑价联[2018]107号

(2)未实行公寓化管理的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400元
3、普通中等师范学校住宿费
(1)为学生提供公寓化住宿的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300元
(2)未实行公寓化管理的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200元
4 三、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全日制)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79 其他 事业 中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外来[1998]7号
计价格[2002]838号
黑教联[1998]23号
计价格[2002]665号
发改价格[2005]2528号
黑教厅联[2000]7号
黑教联[2000]19号
黑教联[2001]39号
黑教联[2001]47号
黑教联[2002]24号
黑价联字[2006]17号
黑教联[2007]1号
黑价联字[2007]28号
黑价联字[2007]34号
黑价联字[2007]60号
黑价联字[2007]94号
黑价联字[2008]82号
黑价联字[2009]54号
黑价联字[2010]8号
黑价联[2010]79号
黑价联[2011]70号
黑价联[2012]10号


(一)高等学校本科学费 详见文件




教育(五项) 公办
学校

(一)高等学校本科学费 详见文件




黑价联[2012]13号
黑价联[2012]83号
黑价联[2013]19号
黑价联[2013]54号
黑价联[2013]83号
黑价联函[2013]1号
黑价联[2013]85号
黑价联[2014]27号
黑价联[2014]37号
黑价联[2014]78号
黑价联[2014]84号
黑价联[2015]48号
黑价联[2016]13号
黑价联[2016]43号
黑价联[2016]44号
黑价联[2017]34号
黑价行[2018]26号
黑价行[2018]108号
黑发改价格[2019]397号
黑发改价格[2020]583号

(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





黑教联[2002]23号
黑价联[2012]83号
黑价联[2017]33号
1、脱产班
(1)理工、外语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4100元
(2)文科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3700元
(3)艺术、医学(含兽医学)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4900元
2、夜大学
(1)理工、外语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2700元
教育(五项)

(2)文科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2500元




黑教联[2002]23号
黑价联[2012]83号
黑价联[2017]33号

(3)艺术、医学(含兽医学)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3300元
3、函授教育
(1)理工、外语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2000元
(2)文科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1800元
(3)艺术、医学(含兽医学)类专业 每人每学年2400元
(三)高等学校住宿费
教财[1996]101号
教财[2003]4号
教财[2006]2号
黑教联[2007]1号
黑价联[2014]73号
1、高校校园内学生公寓4人间 每生每年1200元
2、高校校园内学生公寓6人间 每生每年800元
3、高校校园内学生公寓8人间 每生每年600元
教育(五项) 招生院(办) 5 四、考试考务费
8 其他 事业 中项省标 缴入地方国库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每生每科13元




黑教联发[1997]27号
黑教联发[1997]43号
黑价联字[2009]37号
黑财预[2009]39号
(二)中专、中师报名考务费 每人120元 黑教联[2000]17号
黑财预[2009]39号
(三)高中报名考务费 每人100元 黑价联[2017]52号
黑教联[2018]25号
(四)体育、艺术类术科考试报名测试费
黑价联字[1999]第5号
黑财预[2009]39号
黑财税[2020]22号
黑财税[2020]26号
1、报名费 每生15元
2、测试费 每项(科)30元
(五)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类专业口试费 每生10元 黑价联字[1999]第5号
黑财预[2009]39号
有关院校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财综[2003]53号
发改价格[2003]2160号
黑财综[2006]13号
黑价联字[2007]11号
1、测试费 每人次50元
2、证书工本费 每本5元
教育(五项) 市区内各公办幼儿园 6 五、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11 其他 事业 中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黑价联[2014]70号
哈发改联[2017]246号(http://fgw.harbin.gov.cn/art/2017/9/18/art_24891_949025.html)


(一)保教费





1、城区幼儿园
(1)示范幼儿园 每生每月660元
(2)一级幼儿园 每生每月460元
(3)二级幼儿园 每生每月310元
(4)三级及以下幼儿园 每生每月180元
2、乡镇幼儿园
(1)示范幼儿园 每生每月560元
(2)一级幼儿园 每生每月400元
(3)二级幼儿园 每生每月260元
(4)三级及以下幼儿园 每生每月150元
3、寄宿制幼儿园 在同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50%
4、半日制幼儿园 在同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50%
5、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对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保教费 可在同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
(二)住宿费 按照实际成本确定
公安(五项) 市出入境管理机构 7 一、证照费
53 涉企 行政 中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一)外国人证件费





1、居留许可
(1)有效期不满一年的 每人400元
(2)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 每人800元
(3)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含5年)年以内的 每人1000元
2、永久居留申请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1)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 每人1500元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每证300元
①换发或补发 每证300元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②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 每证600元
(二)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计价格[2000]293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黑价联字[2000]19号
黑价联[2017]23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
1、护照 每本120元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丢失补发 每本160元
(2)加页、合订、延期 每项次20元
2、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097号
发改价格[2005]77号
黑价联字[2002]62号
黑价联[2017]23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1)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本60元
①延期、加注 每项次20元
公安(五项) 市出入境管理机构
(2)前往港澳通行证 每本40元




计价格[2002]1097号
发改价格[2005]77号
黑价联字[2002]62号
黑价联[2017]23号

(3)内地居民赴港澳从事商务、乘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签注
①一次有效签注 每件15元
②二次有效签注 每件30元
③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80元
④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240元
⑤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120元
⑥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160元
3、港澳居民在内地办理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税[2020]46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
(1)成人证件有效期10年 每人350元
(2)儿童证件有效期5年 每人230元
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334号
黑价联[2017]23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1)5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每证200元
(2)补办 每证200元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
公安(五项) 市出入境管理机构
①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每件20元




发改价格[2005]1460号
公安部公境传[2011]606号
发改价格[2011]1389号
黑价联[2017]23号

②口岸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每件40元
③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每件100元
④一年(含)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 每件100元
5、台湾同胞定居证 每证8元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04]2839号
6、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
计价格[2001]1835号
黑价联[2017]23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每证30元
①签证、加注、延期 每项次15元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多次签注 每件60元
(三)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黑政发[2001]132号
黑价行函字[1999]44号
黑财综[2012]187号
黑财综[2017]76号
黑价联[2017]20号
1、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

(1)户口簿 每本7元
(2)集体户口簿 每本30元 黑价联字[1997]第43号
黑财综[2012]18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件
黑政发[2001]132号
黑公[治]字[1994]327号
黑财综[2012]187号
黑财综[2017]76号
黑价联[2017]20号
(1)户口迁移证 每证3元
(2)户口准迁证 每证3元
公安(五项) 区、县(市)公安机关
(四)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
财综[2007]34号
黑财综[2015]155号
黑财综[2018]1号
财税[2018]37号
黑财综[2018]37号
黑财税[2021]63号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换领 每证20元 首次申领免费
(2)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 每证40元
2、第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 每证10元
有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五)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
价费字[1992]240号
计价格[1994]783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黑价联字[2006]20号
行业标准GA36-2014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黑发改价格函[2019]334号
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1、号牌(含临时)

(1)汽车

①反光号牌 每副100元
②不反光号牌 每副80元
(2)挂车
①反光号牌 每面50元
②不反光号牌 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①反光号牌 每副40元
②不反光号牌 每副25元
(4)摩托车
①反光号牌 每副35元
公安(五项) 有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②不反光号牌 每副50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 每张5元
2、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每个1元
(六)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
价费字[1992]240号
计价格[1994]783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黑价联字[2006]20号
黑财综[2016]26号
黑价联[2017]23号
黑财综[2017]80号
黑财综[2019]16号
1、行驶证 每本10元
2、临时行驶证 每本10元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每证10元 缴入地方国库
(八)驾驶证工本费 每证10元 缴入地方国库
(九)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每证10元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
财综[2008]36号
黑财综[2008]94号
发改价格[2008]1575号
黑价联字[2008]58号
发改价格[2008]1575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黑财综[2019]16号
(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每证10元 缴入地方国库
市出入境管理机构 8 二、外国人签证收费
73 其他 行政 中项中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公通字[2000]99号
计价格[2003]392号

(一)非对等国家签证 详见文件




(二)对等国家签证 详见文件
9 三、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每证20元 1 其他 行政 中项中标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
财预字[1994]37号
公通字[2000]99号
生活确有困难者可酌减或免收
公安(五项) 有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10 四、驾驶许可考试费
4 其他 事业 中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黑财综[2018]91号
黑发改价格函[2022]110号
1、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应按照机动车准驾车型及代号对应的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只进行单科考试的,按单科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根据规定需要对违章驾驶员进行单科考试的,可按驾驶证记载的最高准驾车型收取考试费。

(一)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 550元(其中:科目一100元,科目二350元,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70元、安全文明常识30元)




(二)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轻型牵引挂车(C6) 500元(其中:科目一100元,科目二300元,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70元、安全文明常识30元) 2、对参加考试未合格的人员,每个科目可以免费补考一次;对于免费补考仍不合格的申请人在有效期内重新申请考试的,参加任何一科考试,每科均按现行考试收费标准的50%收取补考费用。但对参加特殊情形驾驶许可考试未合格的人员不予减免补考费用。
(三)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 180元(其中:科目一60元,科目二60元,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30元、安全文明常识30元)
(四)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 90元(其中:科目一30元,科目二30元,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20元、安全文明常识10元)
市(地)级公安机关 11 五、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2 其他 行政 中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黑财综[2011]98号
黑发改价格函[2021]183号
对参加考试未合格的人员,可免费补考一次;免费补考仍不合格的,再次考试只收取不合格考试项目的考试费。

(一)理论考试 每人每次35元




(二)体能测试 每人每次45元
民政(一项) 市殡葬事务管理所 12 一、殡葬收费
20 其他 事业 中项市标 缴入地方国库 黑价联字[2005]76号
黑价[2016]230号
哈发改联[2021]233号(http://fgw.harbin.gov.cn/art/2021/12/31/art_24804_1217218.html)
黑价规[2017]4号
哈民政规[2021]2号(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1/7/2/art_13332_20805.html)
1、殡葬服务收费的减免政策,按照哈民政规[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
2、阿城、呼兰、双城区及县(市)四项殡葬收费按各自批准文件执行。
3、退费及优惠政策详见文件。

(一)遗体接运费 每具250-800元




(二)遗体存放费 每具每天50-800元
(三)遗体火化费 每具250-500元
(四)骨灰寄存费 每盒每年20-150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二项)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15 其他 事业 中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税[2015]69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黑价联[2017]53号
黑财综[2019]2号


(一)初级工





1、A类 每人120元
2、B类 每人90元
3、C类 每人70元
(二)中级工
1、A类 每人160元
2、B类 每人130元
3、C类 每人100元
(三)高级工
1、A类 每人200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二项)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2、B类 每人170元




财税[2015]69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黑价联[2017]53号
黑财综[2019]2号


3、C类 每人140元
(四)技师
1、A类 每人240元
2、B类 每人200元
3、C类 每人170元
(五)高级技师
1、A类 每人280元
2、B类 每人240元
3、C类 每人200元
各公办技工学校 14 二、技工学校学费、住宿费
4 其他 事业 省项省标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黑价行[2018]107号 1、省部级重点技工院校(包括省骨干名牌专业、省级示范性专业)、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可在最高上限学费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10%、15%和20%。
2、退费规定详见文件。

(一)学费





1、机械类,电工电子类,交通类,服务类中的烹饪(中式烹调)、烹饪(西式烹调)、烹饪(中西式面点)、美容美发与造型(美发)、美容美发与造型(美容)、美容美发与造型(化妆),农业类中的农业机械使用与维修、农村电气技术,能源类、冶金类、建筑类、文化艺术类 每生每学年最高限额3800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二项) 各公办技工学校
2、信息类,农业类中的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畜牧兽医、宠物医疗与护理,化工类,轻工类、医药类 每生每学年最高限额3500元




黑价行[2018]107号 (同上)
3、服务类(不含第一档中所涉专业)、财经商贸类、农业类(不含第一档、第二档中所涉专业)、其它类 每生每学年最高限额3200元
(二)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元 1 其他 事业 省项省标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不动产(一项) 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 15 一、不动产登记费
3 涉企 行政 中项中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税[2014]77号
黑财综[2014]176号
财税[2016]79号
黑价联[2016]67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财税[2019]53号
黑财税[2019]29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详见文件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 每件80元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 每件550元
(三)证书工本费 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二项)
自然资源和规划
市、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 一、土地闲置费 详见文件 1 涉企 行政 中项省标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财税[2014]77号
黑财综[2014]176号
黑价联[2016]3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17 二、耕地开垦费(市本级九区)
3 涉企 行政 中项省标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财预[2002]584号
黑国土资规[2018]1号
黑财综[2014]17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一)旱田标准 每平方米20元
(二)水田标准 每平方米25元
(三)对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 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
交通(二项)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运输管理处) 18 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
3 其他
事业 省项
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黑财综[2011]49号
黑财税[2021]67号
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重新报名考试的,按照规定考试收费标准的50%缴费。

(一)理论考试费 每人38元




(二)技能考试费 每人60元
(三)报名费 每人5元
19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报名考试费
3 其他 事业 省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一)理论考试费 每人30元




(二)技能考试费 每人50元
(三)报名费 每人5元
水务(二项) 市、县(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机构) 20 一、水资源费
29 涉企 行政 中项
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81号
财综[2003]89号
财综[2008]79号
黑财综[2008]202号
发改价格[2009]1779号
黑财综[2011]43号
黑财综[2011]126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发改价格[2014]1959号
黑价联[2015]72号
黑价联[2017]43号,[2018]2198号


(一)取用地表水





1、农业
(1)直接从江河、湖泊取用水资源从事农业生产,超我省《用水定额》(或限额)部分
在我省《用水定额》(或限额)内取用水免收
①种植业 每立方米0.02元
②畜牧养殖业 每立方米0.05元 农村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取水,年取水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不征收水资源费。
③水产养殖业

A、池塘养殖 每亩每年15元
B、利用整治后的自然水面从事水产养殖 每亩每年10元
C、利用水库从事水产养殖 每亩每年2元
(2)取用水利工程供水从事农业生产 每立方米0.003元 按照实际供水量向水利工程供水单位征收
2、城镇公共供水 每立方米0.20元
3、工商业 每立方米0.35元
4、水力发电
(1)大中型水力发电企业 0.005元/千瓦时
(2)小型水力发电企业 0.001元/千瓦时
水务(二项) 市、县(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机构)
5、火力发电贯流式 每立方米0.02元




[1992]价费字181号
财综[2003]89号
财综[2008]79号
黑财综[2008]202号
发改价格[2009]1779号
黑财综[2011]43号
黑财综[2011]126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发改价格[2014]1959号
黑价联[2015]72号
黑价联[2017]43号,[2018]2198号

6、特种行业 每立方米2.00元 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
7、其他取水 每立方米0.20元
(二)取用地下水
1、农业(超我省《用水定额》(或限额)部分)
在我省《用水定额》(或限额)内取水免收
(1)种植业 每立方米0.04元
(2)畜牧养殖业 每立方米0.10元 农村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取水,年取水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不征收水资源费。
(3)水产养殖 每亩每年25元
2、城镇公共供水 每立方米0.35元
3、工商业(包括利用地下水温取水) 每立方米0.70元
4、特种行业
(1)汽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 每立方米4.00元
(2)取用地热水、矿泉水、苏打水 每立方米6.00元
5、其他取水 每立方米0.40元
水务(二项) 市、县(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机构)
(三)特殊情形取水





[1992]价费字181号
财综[2003]89号
财综[2008]79号
黑财综[2008]202号
发改价格[2009]1779号
黑财综[2011]43号
黑财综[2011]126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发改价格[2014]1959号
黑价联[2015]72号
黑价联[2017]43号,[2018]2198号
1、按照取水量计征水资源费的取水单位和个人,因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原因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水量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最大取水能力计征水资源费。
2、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提供或者伪造取(退)水数据资料的,按照取水设施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取(退)水量,计征水资源费。

1、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或者在省政府批准的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 按照相应标准的2倍征收
2、在既是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又是省政府批准的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 不重复加倍征收
3、对城镇公共供水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或者在省政府批准的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 不适用加倍征收的规定 3、利用采矿等生产施工疏干排水和涌水的,按照地表水相应标准征收水资源费。取用其他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退水、排水的,按照地表水相应标准减半征收水资源费。
4、水利工程供水(不含向农业生产供水)按供水用途及地表水的相应标准向供水单位征收水资源费。水资源费计入水利工程供水成本。
5、取用中水的,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4、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
(1)超计划或者超定额10%(含10%)以下的部分 按照相应标准的2倍征收
(2)超计划或者超定额10%--30%(含30%)的部分 按照相应标准的3倍征收
(3)超计划或者超定额30%--50%(含50%)的部分 按照相应标准的4倍征收
(4)超计划或者超定额50%以上的部分 按照相应标准的5倍征收
(5)水力发电用水、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取水及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取水 不适用超计划或超定额累进征收的规定
水务(二项) 市、县(市)水务局(水保机构) 21 二、水土保持补偿费
7 涉企 行政 中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14]8号
发改价格[2014]886号
黑财综[2016]21号
黑价联[2017]23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减免政策详见文件

(一)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 每平方米1.2元




1、按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不足l平方米的按l平方米计,下同)。
2、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二)开采矿产资源

1、建设期间 每平方米1.2元 按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
2、开采期间

(1)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
①煤炭 每吨0.3元 按开采量计征
②其它矿产资源 每吨0.7元 按原矿等原材料开采量计征
(2)石油、天然气 每平方米每年0.8元 1、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积按年计征。
2、每口油气井占地按不超过2000平方米计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按增加计征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计算。
(三)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 每立方米0.8元 1、按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
2、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 每立方米1.1元 1、根据土、石、渣量计征。2、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住建(一项) 市、县(市)排水主管部门 22 一、污水处理费
2 涉企 事业 中项市标 缴入地方国库 财税[2014]151号
黑财综[2015]15号
发改价格[2015]119号
黑价联[2015]19号
哈政办发[2016]42号(http://www.harbin.gov.cn/art/2017/1/11/art_13791_715.html)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 每立方米0.95元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每立方米1.4元
十一 农业农村(一项) 市、县(市)农委(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23 一、驾驶许可考试
16 其他 事业 中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税[2014]101号
财税[2016]42号
黑发改价格[2021]428号
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对考试不合格者,每个科目可免费补考一次;再次补考减半收费。

(一)拖拉机(不含链轨拖拉机)、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机械常识、操作规程) 每人次30元
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每人次50元
3、科目三(挂接机具、田间作业技能) 每人次50元
4、科目四(道路驾驶技能) 每人次50元
(二)联合收割机(不含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链轨拖拉机
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机械常识、操作规程) 每人次30元
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每人次50元
3、科目三(挂接机具、田间作业技能) 每人次50元
十二 卫生健康(三项) 接种服务单位 24 一、预防接种服务费 每剂次16元 1 其他 事业 中项省标 缴入地方国库 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黑发改价格函[2021]196号
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费,含预检、接种、耗材、留观、不良反应监测、接种人员劳务等费用
十三 人防(一项) 有关县(市)人防办 25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 涉企 行政 中项省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黑龙江省政府2002年5号令
黑价联字[2003]39号
黑财综[2005]67号
黑财综[2009]123号
财税〔2014〕77号
黑财综[2014]176号
黑财综[2017]45号
财税[2019]5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一)人民防空一类重点城市(哈尔滨市市区) 每平方米1575元




(二)人民防空三类重点市、县 每平方米1120元
(三)人民防空其它市、县 每平方米840元
十四 市场监管(一项) 市、县(市)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26 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2608 涉企 事业 中项省标 缴入地方国库 《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发改价格〔2015〕1299号
财综〔2011〕16号
财综〔2001〕10号
黑价联[2011]21号
黑发改价格函[2019]293号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详见文件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无损检测费用另计)
(三)安全阀校验(含紧急切断阀)
(四)无损检测
(五)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和金相分析 详见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发改价格〔2015〕1299号
财综〔2011〕16号
财综〔2001〕10号
黑价联[2011]21号
黑发改价格函[2019]293号

(六)锅炉水质检测化验
(七)锅炉能效测试
十五 城市管理(二项) 各区城管部门 27 一、城镇垃圾处理费(含餐厨废弃物) 详见文件 12 涉企 事业 中项市标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872号
黑财综[2014]178号
哈政办规[2018]24号(http://www.harbin.gov.cn/art/2018/8/2/art_13791_15053.html)

市、区、县(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28 二、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
11 涉企 行政 中项省标 缴入地方国库 建城[1993]410号
黑建城字[1999]39号
财税[2015]68号
黑建城[2017]12号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http://www.harbin.gov.cn/art/2020/11/11/art_222_20462.html)
国办发[2020]27号
1、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以及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应当经市城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加收二倍挖掘城市道路修复费。
2、在当年十月二十日至次年四月二十日城市道路禁挖期内,经城管部门审批后,加收四倍挖掘城市道路修复费。
1、高标准沥青路面 每平方米327.12元




2、次高标准沥青路面 每平方米243.68元
3、高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 每平方米218.16元
4、次高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 每平方米197元
5、人行道沥青路面 每平方米162.34元




建城[1993]410号
黑建城字[1999]39号
财税[2015]68号
黑建城[2017]12号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http://www.harbin.gov.cn/art/2020/11/11/art_222_20462.html)
国办发[2020]27号
3、城市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挖崛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大修竣工三年内的城市道路的,收取一次挖掘城市道路修复费;在禁挖期内抢修的,加收一倍挖掘城市道路修复费。
6、人行道步道水泥方砖 每平方米79.49元
7、人行道步道水泥加重方砖 每平方米99.5元
8、人行道步道彩色方砖 每平方米85.66元
9、人行道步道彩色加重方砖 每平方米120.78元
10、砂石路面 每平方米80元
11、土路 每平方米30元
十六 (一项)
其他
有关部门 29 一、市直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 笔试(含公共基础和专业技术科目)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 1 其他 事业 省项省标 缴入地方国库 黑财税[2020]3号
哈财综[2020]124号

十七 (一项)
其他
哈尔滨老年人大学 30 一、哈尔滨老年人大学学费(包含舞蹈、声乐等9个系各专业学费) 详见文件 46 其他 事业 省项省标 缴入地方国库 黑财税[2019]44号
黑价联[2017]3号
哈发改价审联[2019]11号
年满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学费标准按50%收取

十八
(一项)
其他
相关行政机关 31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 详见文件 7 其他 行政 中项中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办函[2020]109号

备注:1.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及31个收费项目,其中涉企收费11项,其他收费20项;
2.所列执收单位将根据机构改革后相应职能变化及相关组建情况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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