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0号),2017年8月30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于2018年1月1实施后,为规范我市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市经济环境和交通运输行业的不断发展,《细则》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今经济环境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需求,急需进行修改,现将《细则》部分修改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函告我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止。
联系单位:哈尔滨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周延东
联系电话:0451-84519016
传真:0451-84519842
电子邮箱:99820504@qq.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广街64号311室
附件:《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