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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供水供热供气排水保障工作的通知(哈住建发〔2020〕32号)

发布日期:2020-02-26 字号:[ ]

各相关部门,各供水、供热、供气、排水等保供单位:

按照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各保供单位发扬公用事业单位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克服人员疲惫、防护物资缺乏等困难,开展了近一个月的高强度保供工作,保证了城市水热气供应稳定,企业、居民生产生活平稳。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看,保供工作还将持续进行,各单位要继续发扬奉献精神,做到“思想不滑坡,精神不懈怠,措施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坚决打赢防疫保供战役,为隔离防疫、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现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保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和保供单位要避免麻痹思想,树立长期意识,持续加大各项保证生产供应措施的落实力度,做好厂站、管网等生产设施的巡检巡查,及时发现、排除故障隐患,保持生产物资储备数量,合理调整运行参数,提升应急抢险等级,做好抢险人员设备、物资准备,保证水热气供应稳定。

二、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认真协调处理居民通过12345、12319等平台反映的民生问题,咨询类项目当场解答,维修类项目即时下派工单,保证24小时内修复完成,最大限度满足民生诉求;继续做好网上缴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简化交费流程,对于有特殊情况和困难暂时无法交费的供水、供气、供热用户坚决不允许单方面停供。燃气企业继续做好上门代收代缴,不见面充卡圈存业务,保证居民生产生活需求。

三、针对工商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各保供单位要做好供应保障预案,落实气源,增加生产资料储备,做好设施、管线启用检查,确保不因水热气供应问题,造成企业复工复产困难。

四、近期各单位生产基本恢复,企业返岗人员较多,要做好自身防疫工作,对返岗人员进行防疫安全教育,按规定执行封闭隔离有关规定,做好生产生活场所消杀消毒,落实人员体温筛查和各项防护措施,加强因工作需要进入小区、入户抢修等有近距离接触外界人员的卫生防护,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此通知。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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