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

【解读】关于《关于解决哈尔滨新区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2-08 字号:[ ]

2024年1月30日,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解决哈尔滨新区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在原松北区、利民开发区基础上创立。松北区、利民开发区成立之初,正处于各地大力发展建设开发区的时代背景,各项管理工作相对粗放,法治建设不完善,加之管理权限多次更迭,年代久远,溯源困难,形成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遗留问题久拖不决,严重影响土地利用秩序和新区投资营商环境,也严重影响到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为解决企业诉求,新区开展大量调查研究、分析讨论等工作,仍无法全部破解。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省市区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为了促进新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践行“新官理旧账”的承诺,新区自然资源局不断深入研究,认真调查,在细微的线索中,不断抽丝剥茧的梳理历史情况,结合案件发生当年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问题,尽量寻求解决思路,通过出台《关于解决哈尔滨新区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措施(试行)》,为破解新区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依据和支撑,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新区经济发展。

二、制定过程

《措施》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征求了有关部门和法律专家意见。已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按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从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角度出发,综合研判新区存在的各类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多层次沟通,拟定相关措施。

(一)先行先试,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哈尔滨市委主要领导在新区调研时指出,要运用改革的思路、市场的力量,破解土地历史问题处理、产业用地不足等难题,为新区发展松绑减负、轻装上阵。依托自然资源部《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依据《哈尔滨新区条例》,新区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先行先试、敢闯敢试”的精神,通过制定《关于解决哈尔滨新区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措施》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先进经验,争取在全省复制推广。

(二)高度重视,建立多元化工作机制

面对复杂的历史情况和不同类型的遗留问题,新区秉持“新官必须理旧账”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舍我其谁、用我必达”的新区精神,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组建区营商环境局、区司法局牵头,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并由新区自然资源局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二是建立台账式管理机制,由区自然资源局全面梳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并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工作方案,合力推进落实;三是建立严格处置机制,明确各类问题的处置路线图,细化工作环节和手续,启动必要的法律咨询、专家论证。

(三)调查梳理,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通过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排查梳理,制定《关于解决哈尔滨新区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措施》,针对“解决协议出让土地及土地价款问题;解决补办农用地转用审批问题;解决廉租房、公租房配建问题;解决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不完善产生的问题;解决违法占地补办手续处罚问题;解决违法建筑物处置问题;解决项目用地建设开工续期问题;国有资产(改制资产)和集体企业资产处置问题;加强招商项目后续服务,解决履约不充分问题;逾期付款违约金问题”等十类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

本《措施》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根据实施情况及发展需要可适时进行修改完善。(联系电话:88102218)

政策链接:http://www.songbei.gov.cn/hebsbq/qzfwj/202402/c01_968090.shtml

分享到: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找错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