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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发布《哈尔滨新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的政策解读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8-08 字号:[ ]

2024年8月6日,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哈尔滨新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的通知》(哈新管规〔2024〕6号),(以下简称《测算成果》),《测算成果》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等决策部署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 〕13)、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步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396)要求,我区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目的意义

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是深化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通过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能够综合评价区域内园林草地质量分布状况,显化园林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有助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

三、制定过程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工作要求,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哈尔滨市松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哈尔滨新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工作成果经2024年5月24日公开听证,于7月10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13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现已形成了《通告》,予以发布实施。

四、《通知》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基准地价适用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呼兰区(哈尔滨新区不分)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确定。

(二)基准地价确定

基准地价与地类、土地级别相对应。本《通知》所附基准地价图按园地、林地、草地分别编制,使用时要根据宗地地类、位置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本基准地价图不作为地类、权属判断的依据。

(三)执行时点

本《通知》发布的哈尔滨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五、解读机构

本《通知》的解读机构为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日常解读人为哈尔滨市松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451-88107501。

政策原文:http://www.songbei.gov.cn/hebsbq/qzfwj/202408/c01_10029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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