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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5-22 字号:[ ]

机构名称:松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办公地址:松北区创新路118号

联系电话:0451-82300153

领导班子:局  长:孟凡宇

        副局长:那威、何金丹(挂职)、刘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建议,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总体规划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牵头组织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负责统筹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区营商环境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三)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统筹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再造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区直部门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协调、指导、推进街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监督指导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跨部门资源融合共享。

(五)负责统筹组织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六)负责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协助整改影响经济发展的作风问题。建立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

(七)归口管理区行政服务中心。

(八)承担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监督考核管理科:联系电话0451-82300153

负责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再造和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进应用社会信用信息,拟订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负责建立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承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案件,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统计汇总、整理投诉举报的数据资料并负责相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政府违约失信责任追究机制,牵头组织开展政府违约失信问题清理工作。负责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规划、计划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等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构建全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重要内容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制度建设等工作的意见、建议。承担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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