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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5-22 字号:[ ]

机构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

办公地址:松北区松北一路52号

联系电话:0451-88101110

   领导班子:局长:司连伟

             督查专员:韩琳娜

             副局长:房克南、王东辉、郭健、毕树森

             副处级干部:施福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智慧城管、城市照明、冰雪景观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道路维修养护标准、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导监督执行。组织编制道路年度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管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管理。负责划定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范围,负责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城市桥涵进行安全检测评估。组织或参与城市道路、桥隧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分期实施规划和公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线实施的管理,对城市绿化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城市绿化养护地方标准规范并执行。承担全区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苗木生产基地规划和建设,组织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研究。负责区属公园的管理。

(四)负责全区城乡容貌管理。组织编制城乡容貌专项规划,制定全区城市容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并组织执行。

(五)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管理。组织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和环境卫生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厕清洁和管护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环卫作业安全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城市清除冰雪工作,拟订清除冰雪工作实施方案和灾害性降雪应急预案。

(六)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理系统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餐厨废弃物等相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依法对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维护。

(八)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统筹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规划建设。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处置及相关行政处罚。

(九)负责冰雪景观管理。组织冰灯和雪雕的设计、制作、展出、开发工作的审查评定与管理。

(十)负责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负责道路桥梁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市容环卫设施等市政设施管护工作,保障市政设施安全高效运行。指导、监督、协调公共设施权属单位和管护单位(部门)对设施容貌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十一)负责对城市管理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智慧城市

管理的建设、管理和推广;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技术引进及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资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装备的管理。

(十三)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参与区政府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考评。

(十五)负责对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跨区域及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执法工作。

(十六)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综合业务科:联系电话0451-88105110

负责全区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智慧城管、城市照明和冰雪景观等相关设施建设、改造、维修、养护以及市场化运作的管理、监督、考核;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内的特许经营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参与区政府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考评;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全区数字城管、智慧城管以及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党建、纪检监察、法制、信访、精神文明、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各项工作)、人事教育、财务、行政性收费以及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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